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学生公寓辅导员、综合管理干事、道具管理干事岗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公寓辅导员、综合管理干事、道具管理干事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学生公寓辅导员、综合管理干事、道具管理干事岗位工作人员若干人,将从事学校相关管理工作,属非事业编制的编外劳务派遣人员,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薪酬待遇参照学校目前同类岗位标准由公司按规定发放,具体工作由相应用人部门进行管理。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学生公寓辅导员、综合管理干事、道具管理干事岗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计划》。
2020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底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即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zhaopin.zjvaa.edu.cn)。报名截止时间:12月4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已报考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下半年特岗招聘的“音响技术教师”岗位或公开招聘(非教学岗)的岗位的,请勿重复报考本批次的招聘岗位。
2.资格初审。我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电话、短信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反馈,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
应聘学生公寓辅导员者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交本人手写的关于学生思想政治管理工作实践文章一篇,并提供其他可供证明的实践成果材料。
应聘综合管理干事岗位者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交本人手写的关于管理实践工作相关内容的文章一篇,并提供其他可供证明的实践成果材料。
应聘道具管理干事岗位者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交本人2例以上代表性实践成果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各岗位将采用实践成果评估、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成果评估、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实践成果评估主要通过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文章或实践成果证明材料以及现场答辩,考查其对相应岗位所需的综合性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的掌握程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面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公司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相应防控工作。
2.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公司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3.拟聘人员应在我公司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复审和考试通知、考试结果等)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为准(http://www.zjvaa.edu.cn,“新闻中心—浙艺公告”栏目),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1-87150121。
五、咨询电话
可在工作日8:30-17:00拨打0571-87150010,找吕老师或周老师。
附件: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学生公寓辅导员、综合管理干事、道具管理干事岗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计划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Ο二Ο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