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傅伟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经院党委研究,决定:
傅伟兴同志任戏剧系主任助理(代行戏剧系副主任职责)
胡燕琴同志任戏剧系主任助理
胡赟同志任音乐系办公室主任
王设忠同志任舞蹈系主任助理
莫非同志任舞蹈系办公室主任
叶峰泉同志任美术系主任助理
季青媛同志任美术系办公室主任
楼理波同志任文化管理系办公室主任
宋莉同志任基础教学部(公共体育部)办公室主任
陈琳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助理
汪仕龙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
周安同志任图书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助理
马笑迎同志任教学实践部主任助理
孙强同志任创作中心主任助理
章丽莉同志任党政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朱建炜同志任校档案室主任
张志扬同志任保卫处处长助理,免去其后勤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余绿筠同志任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校友办公室副主任
刘梦伟同志任学工部(学生处、保卫处)附中学生科科长
冯妮婷同志任教务处教学科科长
何颖斐同志任教务处附中教务科科长
汤勇同志任浙江实验艺术剧场经理
吴晓栋同志任总务处校产设备科科长
免去郑难力同志音乐系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宋懿同志基础教学部主任助理、附中文教科科长职务
免去沈飞同志基础教学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上述同志聘期为三年,其中新提任干部的试用期为一年,聘期中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按有关程序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