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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表演艺术类第二批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培训会暨初审会在杭州召开

出处:教务处  文字:冯妮婷  时间: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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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至18日,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总牵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分专业领衔的高职表演艺术类第二批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培训会暨初审会在杭州召开。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教育处处长、全国文化艺术行指委秘书长何亚文,全国文化艺术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林国荣,浙艺党委书记朱海闵,有关高职艺术院校的领导和专家,以及钢琴调律、音乐制作、服装表演、歌舞表演、现代流行音乐、国际标准舞等6个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项目组组长、执笔人等参加会议。会议由浙艺院长黄杭娟主持。

何亚文对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提出要求,她认为专业教学标准的修(制)订,要契合文旅融合的时代背景,要体现产教深度融合的要求;要体现艺术职业教育的特殊性,通过深入调研把握行业产业的变化与趋势,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研制标准。她强调要精益求精地做好专业教学标准的内审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行指委评审并落地实施。

林国荣作主题讲座,传达了教育部职称司相关领导及教育部行指委相关领导、专家在高等职业学校第一批专业教学标准评审会、统稿会上的重要指示和重点要求,强调6个项目组要继续深化调查研究,完善调研报告,反复推敲、精心打磨《标准》文本,全力做好第二批标准修(制)订工作。

浙艺教务处(主持工作)副处长周应中结合第一批专业教学标准意见征求和定稿情况,解读了教育部行指委关于专业教学标准编写的框架模板及相关要求,为各项目组继续完善标准提供思路。

标准初审专家组在前期网络审看的基础上,对第二批6个专业教学标准及调研报告进行逐一评审,通过认真讨论,提出了详细具体的修改意见。初审会议之后,6个项目组充分吸收专家意见,对《标准》文本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待统稿完成后,将提交教育部行指委审定。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是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重要任务之一,自2016年启动,分两批完成,第一批353个专业教学标准已经通过最终审定即将发布,其中包括8个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标准。目前各行指委都在教育部行指委领导下,推进第二批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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