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艺公告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8年第二批)

出处:人事处  文字:人事处  时间:2018-05-30
字体:放大 缩小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为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内,现设有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影视技术系、文化管理系、基础教学部(社会科学部、公共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八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6个岗位共28人,含教学岗位和非教学岗位。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高校工作人员政治标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8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和本单位、本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并结合教育部高校教师师德“十七条”规定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8日24:00前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zhaopin.zjvaa.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应聘者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学校将向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发放准考证,并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二)资格复审

  取得准考证的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与网上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不得参加考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的招聘考试包括专业测试、试讲(说课)和结构化面试共三个项目,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30%、30%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采用笔试或实践操作的形式,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说课)和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测试环节的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试讲(说课)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应课程的教学内容。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面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2.非教师岗位

  非教师岗位的招聘考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共两个项目,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以笔试或实践操作的形式,主要考查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测试环节的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面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各项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并结合教育部高校教师师德“十七条”规定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规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1.新进人员除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外,进校后均需根据学校需要统一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兼任1年学生管理工作。

  2.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形,学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jvaa.edu.cn,“新闻中心—浙艺公告”栏目);

  2.浙江省文化厅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专栏)。

  招聘过程有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211741(省文化厅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可在工作日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150010(徐老师)

  附件: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18年第二批).xlsx

                                                               2018年5月29日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18年第二批).xls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