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艺公告

【招聘】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出处:组织人事处  文字:组织人事处  时间:2016-04-20
字体:放大 缩小

    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况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院为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内,现设有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影视技术系、文化管理系及基础教学部等七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7个岗位各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学院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凭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2、专业。由学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一般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名称认定,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以其实际从事工作领域为准。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专业技术资格。涉及专业技术资格的,以报名截止前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准。

    5、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532400前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43.240.119.39:809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进行反馈,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一般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并视岗位情况适度调整招聘条件;需要调整的,届时将在网上另行通知。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招聘。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学院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二)资格复审

    考试、考核前,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报名表(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的报名表,并贴本人近期证件照)、准考证(网上自行打印、贴本人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专业测试、试讲(授课)、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三)考试、考核

    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岗位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组织招聘,由我院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后,根据学科对口程度、工作经历吻合度和专业领域成就成果等情况,择优确定各1-2名人选并邀请来单位面谈,经我院评议后,直接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分别安排,具体如下: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考试包括专业测试、试讲(授课)和结构化面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30%40%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本轮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授课)和面试人员名单。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试讲(授课)内容为应聘岗位具体专业相应课程的教学内容。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2、其他岗位

    其他岗位考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主要考查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本轮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其中,安排考试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选。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学院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一般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拟聘人员应在我院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vaa.edu.cn,浙艺公告栏目);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71-87150132

    2.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2196

    3.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150010(徐老师),87150099(邢老师)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6419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招聘】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16年度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