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艺公告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编外教师岗位招聘公告

出处:人事处  文字:人事处  时间: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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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外的教师2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浙江省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是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院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学院七个教学单位的23个岗位,共28人,均属非事业编制的人事代理(全聘)人员。

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附件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编外教师招聘岗位表》)。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但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到期未取得不予录用。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19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专用邮箱

zjart_rsc@sina.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附《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按《附件材料汇总表》(附件4或附件5)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电子版材料(原件进行扫描或拍成图片);同时,填写承诺书(附件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

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可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5年6 月30 日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及本人提供的电子版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6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初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考试

初定于2015年6月27、28日进行资格复审、考试,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考试,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由专业测试、试讲(授课)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30%、40%计入总成绩。

  1、专业测试

   主要测试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授课)和面试人员名单。

2、试讲(授课)

内容为应聘岗位具体专业相应课程的教学内容。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专业水平、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核环节中有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录用资格不予保留。

3、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4、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学院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按学院有关规定发放月工资、课时费、考核考勤奖等。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复审和考试通知、考试结果等)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为准(http://www.zjvaa.edu.cn,浙艺公告栏目),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向我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1-8715013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0571-87150010    徐老师

0571-87150149    江老师

  附件:

  1、附件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编制外教师岗位招聘计划.xls

2附件2: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编制外教师招聘报名表.xls

3附件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xls

4附件4:应聘人员附件材料汇总表(序号1-14号岗位).xls

5附件5:应聘人员附件材料汇总表(序号15-23号岗位).xls

6附件6:承诺书.doc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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