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艺公告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出处:组织人事处  文字:未知  时间:2013-12-13
字体:放大 缩小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院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内。现设有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影视技术系、文化管理系及基础教学部等七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1个教师岗位,共34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但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须在2014年7月底前取得。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专业技术资格。涉及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在报名截止前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月8日截止,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专用邮箱rbczjart@sina.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招聘岗位均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考试。

  (二)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初定于2014年1月中旬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考试,有关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发放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可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三)考试

  考试由专业测试、试讲(授课)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30%、40%计入总成绩。

  1、专业测试

  主要测试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授课)和面试人员名单。

  2、试讲(授课)

  内容为应聘岗位具体专业相应课程的教学内容。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专业水平、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vaa.edu.cn,浙艺公告栏目);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主管部门网站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174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150010徐老师

            0571-87150099    邢老师

  附件:

  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岗位表  2.xls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1.xls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12月12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讣 告下一篇: